2021年饒平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落實人才優(yōu)先發(fā)展戰(zhàn)略,進一步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饒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饒府〔2014〕8號)規(guī)定及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經饒平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教育系統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4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以非全日制本科學歷專業(yè)報考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須為全日制),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5年7月3日至2003年7月2日期間出生)。
具體崗位條件及要求詳見《2021年饒平縣教育系統公開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yè)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xù),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三、應聘要求
(一)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
5.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超生違反《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尚未處理完結的。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曾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未滿5周年的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yè)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9.歷年饒平縣事業(yè)單位各項公開招聘公告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時間
1.采取網絡公開報名。考生于2021年7月1日9:00至7月3日18:00登錄“2021年饒平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系統”(http://www.sydwzl.com/gdczrpjyzp2021/)報名。
報名咨詢聯系方式:饒平縣教育局0768-7506252或0768-7501041。
2.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考生報考指南》(附件2),準確把握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在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注冊,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登錄賬號、密碼注意保存,注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全面。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guī)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2.報名時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并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有偽造、變造學歷、學位、職稱、戶籍等證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等行為的,按規(guī)定追究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因疫情原因,根據相關文件要求,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人員,可持有效期內符合要求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成績合格證明報名應聘,但要求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須取得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4.2021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必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其他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2021年7月3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按照報名注意事項第3點規(guī)定)。
5.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報考, 所學專業(yè)名稱及代碼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yè)名稱和代碼要求。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先筆試后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筆試和面試單科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
(一)筆試
報考教師及保育員崗位的考生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教育知識和素養(yǎng),報考會計、校醫(yī)崗位的考生筆試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fā)〔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guī)定,近3年(2018年7月3日至2021年7月3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參加本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0分。
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報名時在報名登記表填寫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并在筆試前提供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饒平縣教育局進行加分資格審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打印準考證時間及筆試時間將在饒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raoping.gov.cn/)另行公布。準考證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作為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的憑證,請妥善保管。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通知,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饒平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饒平縣教育局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二)確定面試對象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若入圍面試末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對象。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3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進入面試人員須先進行資格審核,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具體所需資料、審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參加或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在饒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raoping.gov.cn/)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注意: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者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者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產生所有后果由報考者自負。對惡意報名的人員,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對報考人員的基本素養(yǎng)、適應崗位的專業(yè)素質及潛能等進行綜合測評。面試時間、地點工作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
參加面試的人員必須持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復印件及其它證件無效。
(四)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綜合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三位。若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考試總成績將于面試后10個工作日內,在饒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raoping.gov.cn/)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對象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工作由饒平縣教育局組織實施。教師及保育員崗位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規(guī)定執(zhí)行,會計、校醫(yī)崗位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疾旃ぷ鲊栏癜凑铡稄V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fā)〔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
七、公示和聘用
(一)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饒平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二)獲聘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管理,試用期按國家和廣東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xù),執(zhí)行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享受所聘用崗位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聘用單位工作滿5年后,方可申請縣內工作調動;工作滿8年后,方可申請調離本縣。
(四)獲聘人員須在通知期限內到饒平縣教育局領取介紹信,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五)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fā)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六)對棄聘或不服從分配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饒平縣教育系統事業(yè)單位招聘。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須在微信小程序“粵省事”粵康碼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來粵方式等情況。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或診斷為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或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或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的考生,不得進入現場考試。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應了解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及時返粵,并按屬地化要求和規(guī)定進行管理,以免耽誤考試。來自中、高風險地區(qū)的考生或考前14天內出現發(fā)熱、干咳、乏力、呼吸困難、腹瀉等疑似癥狀、有中高風險旅居史的考生,必須提供考前7天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中、高風險地區(qū)名單可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
(三)考生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考生“粵康碼”等健康碼參加考試(如考前14天內出現發(fā)熱、干咳、乏力、呼吸困難、腹瀉等疑似癥狀、有中高風險旅居史的考生,還須提供考前7天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上述材料不齊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
(四)考生如因被集中隔離考試當天無法按時到達考點報到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五)考生應自備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六)由于參加考試人數較多,考場附近無法提供機動車停放場地,考生機動車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請務必選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至少提前45分鐘到達考試地點,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九、相關事項
(一)凡弄虛作假或報考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取得聘用資格者,或在考試、體檢或者考核過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且3年內不得參加饒平縣教育系統事業(yè)單位招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為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考試成績、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饒平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饒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舉報監(jiān)督電話,受理群眾的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電話:0768—7502153。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四)本次公開招聘由饒平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饒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
(五)本公告沒有明確事項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饒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饒府〔2014〕8號)及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附件:
1.2021年饒平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2.考生報考指南
3.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饒平縣教育局 饒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2021年饒平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附件3: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xls